合同名称: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红旗一1000MW、红旗二500MW、红旗三500MW光伏电站项目生产准备电动消防车采购(招2)
合同编号:合同谈判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红旗一1000MW、红旗二500MW、红旗三500MW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红旗一10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二5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三500MWp并网光伏电站,均位于共和县西南三塔拉;距共和县城次汗素检查站43km,光伏电站紧邻国道214线,交通便利。
1.2.1本次招标内容
红旗一10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二5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三500MWp并网光伏电站各采购1辆电动消防车(水箱容积不小于1000L,包含车内消防设施),电动消防车主要用于光伏电站消防巡逻,及时发现火灾,消灭隐患。
(1)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供货。
(2)供货地点:红旗一10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二5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三500MWp并网光伏电站,供货地点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三塔拉旭明变、夏阳变;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动车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投标人所投电动车生产制造企业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电动车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设备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提供(不仅限于)电动消防车的详细技术参数和图片资料,以及所投型号电动车的检测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完成过至少1辆电动消防车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3月15日北京时间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1@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前寄达,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考虑疫情防控影响因素,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对投标文件无法邮寄的省市,可在疫情解除后邮寄)。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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