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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海东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20]57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2019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为东大桥倒虹吸改造管道主线240米、倒虹吸井进出水井各一座、配套接管工程及新建1100米管线及建后路面恢复等配套附属工程;双一村污水管线总长2840米,设置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0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座及建后路面恢复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7380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I标段)

发包内容:建设内容为为东大桥倒虹吸改造管道主线240米、倒虹吸井进出水井各一座、配套接管工程及新建1100米管线及建后路面恢复等配套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212天(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合同估算价:995.07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标段二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7380001002

标段名称:海东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II标段)

发包内容:双一村污水管线总长2840米,设置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0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座及建后路面恢复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计划工期:100天(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07月10日)

合同估算价:322.4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申请人近三年承建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7380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2月10日 00:00时至2021年02月21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解密”。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中国招标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滨河路11号

联系人:李成

电    话:0972-862706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惠民路80号

联系人:李洪涛

电    话:0972-8616085

2021年02月0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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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