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2021年建设项目PHC管桩采购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2021年建设项目PHC管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场址的选择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最新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大庆市新能源可开发规划区域,综合分析地形地貌、交通情况、资源条件、建设条件、接入条件及敏感因素,通过多个场址和设计方案比选,选址为大同区内高台子镇场址,距离市区约40km,交通便利、土地平整,适合开展光伏实证实验。
高台子镇场址位于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东侧,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6°10′17″,东经124°54′20″,该地块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便于参观,土地规则较完整,可集中连片开发。2021年高台子镇选址总面积约8km2,能够布置实证实验方案约160种,折算规模约200MW。在此场址区内建设光伏组件实证实验区、逆变器实证实验区、支架实证实验区、储能产品实证实验区、储能系统实验区、设备匹配实证实验区。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A包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规格型号及材质 | 端部封堵方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PHC 300 AB,5.5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7450 | 产品满足国标图集10G409相关要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随货一并送达交货地点。 |
挡板 | 根 | 7450 | ||
PHC 300 AB,6.0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9925 | |
挡板 | 根 | 9925 | ||
PHC 300 AB,6.5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4950 | |
挡板 | 根 | 4950 | ||
PHC 300 AB,7.0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2500 | |
挡板 | 根 | 2500 | ||
合计 | / | 根 | 49650 |
B包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规格型号及材质 | 端部封堵方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PHC 300 AB,5.5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7450 | 产品满足国标图集10G409相关要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随货一并送达交货地点。 |
挡板 | 根 | 7450 | ||
PHC 300 AB,6.0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9925 | |
挡板 | 根 | 9925 | ||
PHC 300 AB,6.5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4950 | |
挡板 | 根 | 4950 | ||
PHC 300 AB,7.0m,PHC管桩 | 桩尖 | 根 | 2500 | |
挡板 | 根 | 2500 | ||
合计 | / | 根 | 49650 |
1.2.2 交货地点及时间:
1.2.2.1交货地点:项目场址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3.2.2交货时间:2021年04月01日-2021年4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交货进度计划表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在国内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至少2项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2月9日~2019年2月2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不分标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3月8日北京时间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2@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前寄达,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考虑疫情防控影响因素,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对投标文件无法邮寄的省市,可在疫情解除后邮寄)。
1.9其它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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