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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2021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2021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2021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2021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SCIT-ZC-QH20211105L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额度

32万元

项目标段数

一个标段

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2021年度税务咨询服务;

预算控制额度3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及成立时间不满审计报告要求年限的投标人可提供近三个月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提供2021年07月-2021年12月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时间不满足要求期限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7未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退出,或者未被终止服务(提供承诺函)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7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2087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176995-0

电子邮箱:czqhfgs@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单位全称、电话、购买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请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3日09时--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2084室)

招标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32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99358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76995-8021

邮箱地址:czqhfgs@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2087室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保证金账户:9902001765769235(保证金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一般账号:698859723(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行号:305851007001

其他事项

1、接受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

接收异议联系人:熊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99358

2、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网》上发布

磋商有效期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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