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电力招标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4次(28AN04)
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批)采购项目已由相应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采购人为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青海电力招标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4次(28AN04)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参见本公告附件1:国网青海电力招标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4次(28AN04)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包 | 分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代理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1 | 28AN04-1301047-9999 | 包1 | 001热成像测温门 | 2 | 套 | 允许 | 1 | 包1 |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参与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最高投标限价要求
4.1本次采购设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2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应答人最终报价(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1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陆采购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支付获取招标文件款项。
5.3关于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新手指南。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不接收现场递交纸质、U(光)盘投标文件,仅接收邮件。按以下要求将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投标单位以分包为单位将商务、技术进行加密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解压密码使用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投标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精确至第六位),例如投标报价为999.990000万元,压缩加密密码为999.990000,开标后将应用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投标总报价解密邮件内容,防止投标文件文件泄漏。发送至邮箱的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邮件名称:分标名称 分包 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名称:分标名称 分包 商务/技术 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数量要求:商务投标文件压缩包1份、技术投标文件压缩包1份、商务/技术压缩包1份。
4.投标文件接收指定邮箱:3452283099@qq.com。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0:00,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6.2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授标原则:
本次采购不限授标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上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参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具体采购操作过程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进行。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方约定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附件3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应答文件中。
10.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06026809100002525
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18697249199
12其他事项
12.1应答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按国家增值税税率执行。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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