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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四次物资流标项目(282008)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15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四次物资流标项目(282008)

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四次物资流标项目(282008)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序号

分标编号

分包

分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代理



1

WZ-282008-001

包1

高低压开关柜及端子箱

53

否(低压屏(柜)、封闭母线桥、交流穿墙套管允许外协外购)


2

WZ-282008-002

包1

10kV变压器及箱变

5


3

WZ-282008-003

包1

通信设备

17


4

WZ-282008-004

包1

数字程控交换系统

1


5

WZ-282008-005

包1

通信监控系统

1


6

WZ-282008-006

包1

成熟套装软件

2


7

WZ-282008-007

包1

放电间隙

685


8

WZ-282008-008

包1

普通光缆

6.125

千米


9

WZ-282008-009

包1

水泥制品

694


10

WZ-282008-010

包1

普通客车

2


11

WZ-282008-011

包1

乘用车应急换电设备

1


12

WZ-282008-012

包1

变压器灭火装置

1


13

WZ-282008-013

包1

火灾报警系统

3


14

WZ-282008-014

包1

电梯

2


15

WZ-282008-015

包1

供水系统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1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9)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数据、状态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他章节中“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与招标公告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详见本章2招标范围。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004数字程控交换系统,010普通客车除外)。

3.4.2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最高投标限价及特殊要求

4.1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详见附件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四次物资流标项目(282008)招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清单及特殊要求。

4.2本批次所招物资,需按工程所在地的海拔及环境温度进行修正。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7:3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支付获取招标文件款项。

5.3关于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新手指南。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

5.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以所报价的标为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所投分标的序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核定。

包的投标价格

包的投标保证金(元)

20万以下(不含20万)

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20万-50万(含20万)

2,000

50万-100万(含50万)

5,000

100万-200万(含100万)

1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2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3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5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7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1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2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300,000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400,000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800,000

A.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B.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C.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省级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D.投标保证金以保险、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付款用途栏(或摘要、备注、附言)写明(如:WZ-282008-001   XX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已提交给过我公司财务并无变更的,可不提供)。

收款单位: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银行帐号:2806026809100002525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办理。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971-6076839

退还投标保证金请联系:韩经理      联系电话:0971-6076717

11.2.5投标保证金的扫描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只接受电子版(光盘、U盘)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及递交要求

(1)技术、商务完整投标文件制成双层pdf格式,双层pdf的操作手册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2)投标保证金的扫描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扫描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

(3)光盘文件:

光盘文件的封装及光盘文件封面的格式要求除满足招标文件外,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a.以分标为单位按商务提供一份只读光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光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商务正本光盘文件”;

b.以分标为单位按技术提供一份只读光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光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技术正本光盘文件”;

c.以分标为单位按商务、技术提供一份只读光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光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商务、技术正本光盘文件”;

(4)U盘文件:

以分标为单位按商务、技术提供一份U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U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商务、技术副本U盘文件”。

对于不可读取的“商务、技术正本光盘文件”将不作评审。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年10月12日08:30-11:00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特别提示: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优盘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2.离线投标工具中商务、技术附加部分无需上传。

3.供应商须建立“质量与服务回访机制”,对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等阶段的质量与服务进行定期回访。

7.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12日11:00时整(北京时间),在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开标,届时采用网络直播方式举行开标仪式,请投标人代表观看网络直播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方约定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附件3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10.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其他事项

11.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有冲突,以本公告为准。

11.2 因系统升级,各供应商在中标后签合同时,如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与流转的合同有出入的,以流转的合同为准。

11.3投标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按国家增值税税率执行。

11.4根据项目需求凡涉及330kV、750kV工程项目中标人需补充完整纸质投标文件。

11.5青海公司将针对本批次采购的物资开展“实物ID”工作,合同签订环节增量设备标签安装相关要求如下:

根据《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推广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推广实施工作,国网物资部及省级物资部门在合同签订环节需对供应商安装增量设备二维码标签和RFID标签明确以下要求:

1.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获取实物“ID”、二维码图案、《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Q/GDW 11712—2017)、《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并按照规范进行设备铭牌一体化二维码标签的制作、安装,同时安装RFID标签。

2.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使用“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进行设备技术参数维护。

3.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定,RFID电子标签须使用国密算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秘钥。

4.涉及的设备种类如下:

(1)主网14类设备: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线圈。

(2)配网2类设备:配电变压器、环网柜。

(3)交流设备:充气柜、高压熔断器、消防系统(主变灭火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接地网、穿墙套管

(4)换流设备:换流站换流变压器、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干式平波电抗器、晶闸管换流阀、IGBT换流阀、直流转换开关、直流断路器、直流隔离开关、直流分压器、光电流互感器、零磁通电流互感器、阀内水冷系统、阀外水冷系统、阀外风冷系统、直流穿墙套管、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直流避雷器、接地极、直流电容器、换流一次电抗器、阀厅空调、直流PLC调谐装置、调相机等(换流站中交流设备赋码范围参考变电站类型执行)

(5)输电设备:架空线路、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避雷器

(6)配电设备:柱上开关、电缆分支箱、中压电杆

(7)信息设备:主机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辅助设备5大类26小类。

(8)保护设备:继电保护设备、安全自动装置、动态记录装置、故障信息子站、操作箱、电压切换箱、收发信机、光电转换装置、光纤通信接口装置、合并单元、智能终端、合智一体装置、过程层交换机等13类设备

(9)通信设备:SDH、OTN两类设备。

11.6投标人在完成标书制作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共信息中下载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含操作手册),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所投标包等内容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横版打印),打印该二维码图标(该页无需封装),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请以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为准。
(注: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本公告附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联系人:沙经理: 0971-6076702   

李经理:0971-6076871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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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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