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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二标段300MW、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二标段300MW、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5281-GCJS-HB-[2020]第2号(总81号)

5291-GCJS-HB-[2020]第2号(总50号)

5221-GCJS-HB-[2020]第2号(总43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二标段300MW、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本项目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工程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东北约15km处,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90km,场址海拔高程在2979~3189m之间,北侧紧邻G6高速,场址区内有多条县道,交通方便。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项目占地287.38hm²,其中永久占地为113.41hm²,临时占地173.97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

1.1.2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工程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境内,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50km。场址区处于山前冲洪积平原,场区海拔在3000~3190m之间,风电场北侧为G6高速,交通方便。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项目占地102.04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41.07hm²,临时占地面积为60.97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

1.1.3青海省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工程

本项目位于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工程北侧约10km处,工程概况与其它项目基本一致。海南州集中式优选50MW项目占地25.87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

1.2招标范围

1.2.1工作范围(不限于)

负责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承办水土保持验收会,水土保持验收其它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1.2.2工作内容(不限于)

(1)会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包括项目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及主体工程投资的水土保持建设情况。

(2)收集资料:包括项目所在区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情况及有关区划、规划,所在区域和项目区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情况,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绿化设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水保方案批复、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票据等。

(3)公众满意度调查。包括对项目弃渣管理、土地植被恢复、当地经济、环境影响等,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

(4)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5)承办水土保持验收会。

(6)编写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负责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验收材料,并在相关网站完成相关公示。

(7)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编制需满足《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并完成要求的其他验收内容。

1.2.3工期要求

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将相关资料报备至行政管理部门。

1.3资金来源

项目由项目业主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5年以上的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经验。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单体容量49.5MW风电场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工作,并通过验收的业绩(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5楼会议室。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9.1、1.9.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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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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