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动力区及电解二、三厂房区域供暖系统改造、综合管网修理
合同编号:ZHNY-F-JG-[2020]第05号(总069号)(供暖系统改造)
ZHNY-F-XL-[2020]第08号(总068号)(综合管网修理)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动力区及电解二、三厂房区域供暖系统改造、综合管网修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位于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负责向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提供电能、水、蒸汽、采暖、压缩空气等能源。目前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动力区采暖系统及鑫业电解二三厂房采暖主管道,设计管径偏小,采暖循环不畅,历年来上述厂房内供暖温度不足,管道冻害时有发生,因此需对上述管线进行改造。同时鑫业厂区内压缩空气、蒸汽、供水等综合管网目前面临管道老化、锈蚀严重,局部管道保温脱落,部分节点控制阀门内漏,管道支架老化锈蚀严重等问题,需进行维修。
项目所在地西宁平均海拔2260米,属高原大陆性季风气候,海拔高、气压低,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在地域分布上由东向西递增;垂直变化也比较明显,自湟水河谷底部随海拔高度增加而逐步降低。其特点是:气压低、日照长,雨水少,蒸发量大,太阳辐射强,日夜温差大,无霜期短,冰冻期长。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1.1动力区及电解二、三厂房区域供暖系统改造
对动力区采暖系统及电解二三厂房采暖主管道进行更换,将原有小管径的管道拆除,安装新管道。主要内容如下:
1、拆除原有老化管道及其保温,共计8000米,规格分别为Φ108×4、Φ73×4,Φ57×3.5,并运送至厂区内发包人指定地点存放;
2、采购及安装管道及保温,共计8000米,规格分别为Φ133×4、Φ108×4、Φ73×4;
3、管道支架防腐及加固;
4、电解二三厂房PE管安装,管径DN65,总计安装长度2000米;
5、管道改造所涉及的部分土建作业内容,包括检查井破除、地沟覆土的开挖及恢复。
1.2.1.2综合管网修理
对厂区部分压缩空气、蒸汽、供水等综合管网管道、管道支架、管道附件进行更换;对管道进行防腐、保温;对内漏阀门进行更换以及地沟内淤泥及工业垃圾清理等作业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更换供水、热力管道上内漏控制阀;
2、对地沟内管道及支架进行除锈防腐及加固;
3、修复部分老化脱落的保温;
4、清理地沟内淤泥及工业垃圾;
5、地沟内锈蚀管道更换,管径DN200、DN150、DN100;
6、供暖管道变形补偿器更换及基础修复;
7、管道维修所涉及的部分土建作业内容,包括检查井破除、地沟覆土的开挖及恢复。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东区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1.2.2.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2.2.3备品备件及材料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1.3 资金来源
项目由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青海省外投标人具有《进青备案登记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不允许分包。
1.4.2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并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资历。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且已投运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11日 8:30~11:30,14:30~17:30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8月2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五楼会议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件(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9.1、1.9.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璐帆
电 话:0971-6322920
邮政编码:810008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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