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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卡(来玉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房屋顶防水处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达拉卡(来玉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房屋顶

防水处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达拉卡(来玉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房屋顶防水处理项目已由尖扎县人民政府以尖政【202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尖扎县扶贫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援建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达拉卡(来玉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房屋顶防水处理项目

1.2  采购人:尖扎县扶贫开发局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99户易地搬迁安置点屋面维修面积为10463.88平方米。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99户易地搬迁安置点屋面维修面积为10463.88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39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0-07-24,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  建设地点:尖扎县达拉卡(来玉村)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标准(JGJ59-99)的要求 ,得分必须达到85%以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17-至今)完成一个类似工程项目。

(4)信誉要求:a.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b.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c.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6)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五四酒店9楼)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件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07月21日09 时30分,地点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

本次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尖扎县扶贫开发局 

地址:尖扎县党政大楼    

联系人:才让先生       

电 话: 0973-8734608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五四酒店9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971-5220601        

电子邮箱:sdthqhdyfgs@163.com  

2020  年 07 月 14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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