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电缆沟廊道防渗处理工程
合同编号:5181-ZX-JZ-[2020]第02号(总088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电缆沟廊道防渗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电缆沟廊道防渗处理工程位于青海乌兰县茶卡盐湖附近,电缆沟内布置双侧电缆桥架并敷设电缆,且电缆均带电运行。由于地下水位很浅,约1.0~3.0m,造成电缆沟内局部有渗水情况,同时电缆沟内排水不畅,导致电缆廊道内、过路下沉处积水严重。由于受茶卡盐湖影响,场址区地下水埋深较浅,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筯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中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微腐蚀性。
电缆廊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埋深-1.5~-2.7m;电缆沟埋深-0.8~-1.2m;接地变埋深-1.1m。本工程施工内容为电缆沟廊道渗水处理工程,要求通过有效的化学灌浆并在表层涂刷防水涂料的方式达到止水和防止渗水的效果。
行车路线:西宁→共和→茶卡(经共茶高速出大水桥收费站)→转入109国道→茶卡镇方向约5km处左侧,距西宁市约300公里。
1.2.1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电缆廊道沟壁:施工缝处及渗漏点处采用化学压力灌,使缝隙完全密实。后刷防水涂料,引下底板水平宽度20cm。
(2)电缆廊道底板:混凝土缝隙及渗漏点处采用化学压力灌,使缝隙完全密实;清除前期不合格灌浆材料;底板采用1:2防水砂浆沿沟(廊)道向最低处进行找坡,坡度0.5%。
(3)电缆沟壁:施工缝处及渗漏点处采用化学压力灌,使缝隙完全密实。后刷防水涂料,引下底板水平宽度20cm。
(4)电缆沟底板:混凝土缝隙及渗漏点处采用化学压力灌,使缝隙完全密实;清除前期不合格灌浆材料;底板采用1:2防水砂浆沿沟(廊)道向最低处进行找坡,坡度0.5%。
(5)接地变:对基础内所有纵横缝、渗水点采用化学压力灌,使其密实,并完全封堵;后内铺贴防水卷材;底板铺C30细石混凝土,边墙涂抹防水砂浆。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廊道内施工集水坑并架设水泵抽排水。
(7)乌兰10万千瓦风电储能设备基础:内铺贴防水卷材;底板铺C30细石混凝土,边墙涂抹防水砂浆。
(8)在35kV开关柜室北侧和GIS室北侧各施工一条碎石盲沟(盲沟断面为500mm×500mm),沟沿起点由东向西以4‰坡度坡向西侧围墙外,升压站内穿混凝土路面时采用DN400双壁波纹管涵管,35kV开关柜室盲沟起点底深-2.9m。GIS室北侧盲沟起点底深-1.5m。
(9)围墙外设地埋式集水坑(长×宽=2.0m×2.0m)2座,集水坑应设置通气管、保温防冻措施和保温井盖,集水坑内设潜水排污泵2台(含自动控制箱),并安装管路将水排入升压站外外水沟。
★(10)化学灌浆和防水涂料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止水防渗的效果。
1.2.2施工工期
2020年8月10日开工,9月30日工程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与计划开工时间不一致的,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变。
本工程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在国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由于本项目防水工程的特殊性,因此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0年7月17日12:00时在109国道小水桥金泰牧场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车辆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为了便于按时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提前一天入住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或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第二天可自行驾车或租车前往。
联系人:杨占东联系电话:15003683471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1: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2@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
1.10其它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0.1、1.10.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1.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1.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1.1条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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