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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法院汉东法庭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7月07日    

湟中县人民法院汉东法庭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青海创研公招(工程)2020-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县人民法院汉东法庭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由湟中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湟财采管字(2020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湟中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湟中县;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湟中县人民法院汉东法庭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2.3计划工期:共计14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资格或建筑行业执业注册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含)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执业证、注册证三证齐全)、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需满足青建工(2015)401号文规定;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省外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6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包括项目班子所有成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0年07月08日00:00至2020年07月12日24: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9日上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一正六副)及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9日9: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市民中心)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中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0971-2237206

联系地址:湟中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12014室

联系人:李永兄

电话:0971-5218441

 

2020年07月07日

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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