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工业园通城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工业园通城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勘察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工业园通城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乐发改(2019)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工业园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工业园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工业园(西区)
2.2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469.58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横断面布置形式为单幅路,车行道宽度为15米,人行道宽各2.5米;桥梁2座,其中大桥1座,中桥1座。此外本工程道路沿线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应交通管理设施,无障碍设施、公交车站及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道路附属工程。
2.3设计周期:4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4 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根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勘察方案、勘察周期等,由中标人完成实地布点勘察和出具合格的勘察报告,并取得图审等相关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土方测绘、定位放线测绘、竣工测绘等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测绘工作。
(2)设计部分:编制设计方案、工程总投资估算、分阶段设计周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等。由中标人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阶段后期服务等(包括取得相应批复、图审合格证等文件)。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各阶段审查并取得相应批复、图审合格证等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设计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设计合同为准),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0-06-13 09:00 时至2020-06-17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5.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5.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07 09:00,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工业园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东市乐都工业园区
邮 编:810800
联 系 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 座11楼1104室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971-8218930
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