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GX2020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西冠〔2020〕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海西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拨款 ,招标人为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相关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期 :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试剂按甲方要求按需供货
招标范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相关设备采购
合同估算价:48.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投医疗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0年06月11日09:00时至2020年06月17日17:30时止。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1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二号(可容纳24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海西州德令哈市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977-822197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
联 系 人:赵先生、李女士
电话:0971-8827086
电子邮件:qhgangxin@163.com
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