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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房规范化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两房规范化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治多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伊先生

联系电话:0976-88921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5室) 

联系人:甄女士

电  话:0971-8141094

1.1.4

项目名称

两房规范化智能化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治多县

1.1.6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1.1.7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7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1.1.8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1.1.9

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1.1.1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4室)

1.1.11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谈判范围

详见谈判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资质、能力和信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4、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若投标人查询无果,须附相关截图。

5、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谈判,但不得就项目拆分谈判,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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