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房规范化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治多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伊先生 联系电话:0976-889213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5室) 联系人:甄女士 电 话:0971-8141094 |
1.1.4 | 项目名称 | 两房规范化智能化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治多县 |
1.1.6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1.7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7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1.1.8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1.1.9 | 谈判文件售价 | 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1.1.10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4室) |
1.1.11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谈判范围 | 详见谈判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资质、能力和信誉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4、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若投标人查询无果,须附相关截图。 5、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谈判,但不得就项目拆分谈判,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