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口腔医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西宁市口腔医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口腔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宁市口腔医院指定地点;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交付使用;
2.3 招标范围:LED显示屏采购;
2.4 招标编号:QHZC-HW-200501;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20051315525400593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国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及所投产品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4日至2020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报名室凭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5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971-823973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
联 系 人:杨先生、宁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118377
传 真:0971-6517377
电子邮件:zczb0509@163.com
2020年 05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