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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建设项目气相色谱仪采购及伴随服务(招2)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建设项目气相色谱仪采购及伴随服务(招2)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认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详见下述项目概况中的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建设项目气相色谱仪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青海黄河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距西宁机场40公里。本次采购的2套气相色谱仪(实验室型)主要用于六氟化硫新气检测工作,检测六氟化硫气体中空气、四氟化碳、六氟乙烷、八氟丙烷气体含量。青藏高原属大陆性气候,高寒缺氧。全年冷期长,温差变幅大,太阳辐射强,气候日差较大,气温变差较大。设备使用环境温度-15℃35℃。海拔高度:2000m-3600m

2)需求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需求单位

设备

合同编号

1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技术

气相色谱仪(实验室型)

合同商谈时确认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青海黄河公司2套气相色谱仪进行购置。

1)主要设备:

气相色谱仪(实验室型)2套,配热导检测器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2)附属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工作站

台式电脑,硬件和软件与实验室型气相色谱仪匹配,含操作系统和气相色谱仪控制及数据处理软件

2

实验室型气相色谱仪用

2

打印机

黑白激光打印机,可打印A4纸张

2

实验室型气相色谱仪用

3

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货物




3)安装调试必要的备品备件、易耗品

序号

类型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备品备件清单

载气净化器

用于载气纯化(脱氧、脱烃、脱水)

2

实验室型气相色谱仪用

减压阀

标气瓶用

2

减压阀

空气用

2

减压阀

氢气用

2

减压阀

氦气用

2

载气管线

1/810/根,铜材质

4

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备件




2

易耗品清单

高纯空气

40L21%O2+79%N2,含瓶

6

 

实验室型气相色谱仪用

高纯氢气

40L,纯度≥99.999%,含瓶

4

高纯氦气

40L,纯度≥99.999%,含瓶

4

标准气体

Air300ppm, CF4:100ppm, C2F6:200ppm,   C3F8:50ppm,

平衡气He,含瓶

4

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易耗件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4)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对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技术服务、现场服务;

6)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易耗品及专用工具。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8-2号电力技术公司;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所属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气相色谱仪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需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设备仅接受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的投标。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向国内电力行业提供过气相色谱仪至少3台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发售时间:2020512~2020518   8:3011:3014:3017:30

1.7.2 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62日北京时间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2@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9.11.9.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李璐帆

电话:0971-6322920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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