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卯寨景区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聚鑫公招(工程)2020-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卯寨景区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20】10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卯寨景区。
(2)招标内容:新增房屋树脂瓦52.8平方米、水房改造1座、装饰工程75平方米、新建木亭1座、商业用房132.54平方米、新建木栈道70米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青海聚鑫公招(工程)2020-016
标段名称:乐都区卯寨景区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新增房屋树脂瓦52.8平方米、水房改造1座、装饰工程75平方米、新建木亭1座、商业用房132.54平方米、新建木栈道70米等。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6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合同估算价:489.88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5月07日00:00时至2020年05月12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7日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海东市乐都区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72-8652104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4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