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贵德县液化天然气储运
调峰(政府储气)、共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
EPC总承包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20-33-zb2071
本招标项目德令哈市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贵德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共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EPC总承包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政发改 [2019]300号、贵政发改 [2019]263号、南发改能源【2019】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省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地点:
德令哈市: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区内,德令哈火车站以南,长江南路以东,紧邻金地燃气门站;
贵德县:贵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区西侧,贵德县瑞鑫民族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南面,发展四路以东,发展五路以西,规划二路以南,规划三路以北;
共和县:共和县恰卜恰镇乙浪堂村、加隆台村。
(2)招标内容:德令哈市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贵德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共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阶段监理。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3.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04-15 09:00:00至2020-04-19 17:30:00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5-06 10:00:00,开标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及青海发投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 青海省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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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李长亮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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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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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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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