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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治县玛柯河上游段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久治县玛柯河上游段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久治县玛柯河上游段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果生发【2020】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柯河流域久治县俄科河白玉乡段;

2.2建设规模:在白玉乡1#桥至2#桥段新建生态护岸共计4021m,其中左岸新建生态护岸约1435km,右岸新建生态护岸约2586km。进行植被恢复和坑洼平整,恢复生态面积共计约为11915㎡。对白玉乡变电所沿线和俄科河干流白玉寺旁河道沿线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清运历史垃圾约3938m³工程监理;

2.3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5招标编号:QHZC-FW-200401;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0-04-14 00:00 至 2020-04-18 24:00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久治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5-833183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7377

传    真:0971-6517377 

2020年04月1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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