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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辅助工程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辅助工程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

合同编号:8011-XNYTZ-FY-[2020]12号(总95号)

人: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辅助工程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3330kV汇集站、3035kV汇集站、35kV汇集线路及服务区组成。

330kV汇集站由管理区和生产区组成,管理区主要布置有生产楼、宿舍楼、仓库、站用配电盘室、水泵房等建筑物;生产区主要布置有35kV开关柜室、SVG室、二次盘室及蓄电池室、危废库等建筑物及户外GISSVG室外设备、接地变、站用变等电气设备。

1#330kV汇集站设置在光伏区域五,负责为光伏区域五的1635kV汇集站(接入光伏交流容量1200MW)提供35kV电压等级接入通道,1#330kV汇集站占地面积约为35300m2,本期按终期规模建设,容量为5250MVA主变压器;35kV汇集站通过9km同塔双回及14km同塔四回的架空线路或电缆送至330kV汇集站。

2#330kV汇集站设置在光伏区域六,负责为光伏区域六的1235kV汇集站(接入光伏交流容量960MW)、光热区域三的335kV汇集站(接入光伏交流容量240MW)提供35kV电压等级接入通道,2#330kV汇集站占地面积约为35300m2,本期按终期规模建设,容量为5250MVA主变压器;35kV汇集站通过约20km同塔双回及12km同塔四回的架空线路或电缆送至330kV汇集站。

3#330kV升压站设置在光热区域四,负责为光热区域四的835kV汇集站(接入光伏交流容量600MW)提供35kV电压等级接入通道,3#330kV汇集站占地面积约为35300m2,本期建设3250MVA主变压器,终期建设5250MVA主变压器;35kV汇集站通过6km同塔双回及7km同塔四回的架空线路或电缆送至330kV汇集站。

35kV部分及辅助工程项目共新建1座服务区、3935kV汇集站,架设35kV集电线路68.0km(其中同塔双回35km,同塔四回33km)、35kV供电线路40km等。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服务区征地范围内较平坦位置。

服务区按照集中监控、管理、运行、维护的建设模式,在光伏区域五1#330kV汇集站南侧设置一座服务区,主要是新能源智能管理控制中心,以及各光伏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及设备的集中办公区域,服务区占地面积约为55200m2

35kV汇集站根据光伏汇集要求,分散布置于光伏发电区域,35kV汇集站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4.2m,共30座,单座建筑面积393.8m2,其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本工程架设35kV集电线路68.0km(同塔双回35km,同塔四回33km),其中:双回路直线塔115基,耐张塔52基;四回路直线塔108基,耐张塔50基。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项目名称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辅助工程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作。

1)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2)监测范围

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具体以本项目环境保护表为准。

1.2.2工作范围

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根据本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环境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4)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5)参与或协助招标人组织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按要求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的相关监理资料。

6)招标人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1.2.3工期要求

2020515日至工程竣工(暂定投产日期20209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若投标人不具有该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机构或单位实施监测任务。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三项及以上输变电或工民建或交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业绩和环境保护监测业绩〔可为不同的项目,附合同复印件(含正在执行)〕。

1.6 人员资格

1.6.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或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负责人。

1.6.2 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3年内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历。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发售时间:2020413~2020417   8:3011:3014:3017:30

1.9.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将在疫情解除后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9.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57日北京时间17: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2@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原则上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影响因素,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对投标文件无法邮寄的,可在疫情解除后邮寄)。

1.11 其它

1.11.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1.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1.11.11.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2.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人:严峰峡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2.1条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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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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