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乌政【2020】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结余资金,招标人为乌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乌兰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结余资金苗木采购;
2、建设地点:乌兰县;
3、建设内容:乌兰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结余资金苗木采购;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以上资料于2020年 4 月11日至2019年 4 月15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10楼11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乌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兰县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977-824253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10楼1101室
电 话:0971-6337617
联 系 人:张先生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