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同仁县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围墙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4月02日    

  同仁县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围墙保护修缮一期

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仁县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围墙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第二次)已由“青文物综【2018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现委托青海臻鋆朴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郭麻日村、吾屯村;

2)招标内容:同仁县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围墙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第二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编号:ZYPM青招字(2020-006);

2)标段名称:同仁县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围墙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第二次);

3)发包内容:同仁县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围墙保护修缮一期工程;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文化遗址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保护),并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同的职务;

3.3投标人应具有近年(2016年至今)古文化遗址保护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4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原件;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6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040300:00时至20200407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423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4239:00,地点为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3号楼3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仁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臻鋆朴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同仁县迎宾大道文体广电小区

  :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1091

人:张先生、李先生

人:郭工:15202561418

   0973-8722739

   话:0971-8167035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00402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