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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景佳苑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3月31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益景佳苑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景佳苑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湟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湟发改备案字(2019)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益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益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青海益景置业有限公司的益景佳苑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场地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多巴新城,2018-DG13 地块:西起规划路,东至政东路,南起多巴南路,北至泰康路,2018-DG12 地块:西起政东路,东至规划路,南起多巴南路,北至泰康路。项目总建筑面积 250142.46 ㎡。主要包括住宅楼、幼儿园、商铺用楼、办公用楼、地下车库及小区内相关配套等。  

2.2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基础上完成该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构) 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等施工图设计及小区内的配套用房、围墙、大门等等。(本次设计不包含建筑室内精装修设计、室外专项(装修)设计及室外绿化、景观设计。)  

(2)施工范围:按照批复建设内容、经审定的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及试运行,绿化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及总图工程等。  

(3)创优工作:为实现本项目设定的创优目标所需完成的所有工作。  

(4)其 他 

1)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3资金来源:自筹。  

2.4 建设年限:2020 年 05 月 08 日-2025 年 05 月 08 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按 EPC 一体化合同约定。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  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   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   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   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  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 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  (含壹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一级执业 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与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具备决 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项目招标人、项目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 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与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 件为准)  

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设计师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项目副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需三证齐全)或中 级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 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  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  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  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285 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

(3)   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   投标人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285 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910执行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  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 不得变动。 

3.4 外省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20 年 03 月 31 日 00 点 00 分至 2020 年 04 月 04 日 24:00 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购买技术资料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4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西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益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区创业大厦 503  室

邮     编:81000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美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东区青藏花园32 号楼 1 单元 10 楼1 室

邮     编:810000    

联 系人:徐江洪 

电     话: 13997124567        

电子邮件:245060308@qq.com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账     号: 82010000000459324

202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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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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