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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公安局毛家寨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3月20日    

大通县公安局毛家寨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HDZB202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0)20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大通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质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通县桥头镇南关村

2.2招标规模及内容:新建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1426.85平方米,锅新建炉房,柴发机房,建筑面积100.11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及建造师资质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以上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5日,(周六、周日网上正常报名),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咨询电话为0971-5115657。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内容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10:00分,投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西宁市市民中心,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和《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 1号楼9楼(10905室)

邮编:810001        

业务联系人:甄女士

电话:0971-8141094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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