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已由保供呈[2020]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队,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水产、肉、调料等类副食采购;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9666001001
标段名称: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水产、猪肉等类;
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按合同执行;
合同估算价:/;
投标所需类型:供应商;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200317171628005432];
标段二: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9666001002
标段名称: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标段二);
发包内容:牛羊肉、调料等类;
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按合同执行;
合同估算价:/;
投标所需类型:供应商;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200317171628005432];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资企业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0年3月18日09:00至2020年3月24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锁报名成功后,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9日10: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根据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该项目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各投标人请务必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2020年4月8日17:30前邮寄至我单位,可自行选择安全可靠、快捷的快递公司。开评标当日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外包装破损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摄像或拍照留存,并告知投标人,具体由招标人和监督人员共同商定如何处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招 标 人:某部队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9664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绿地云香郡南门29栋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63199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