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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DF8B高原型内燃机车小辅修、临碎修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29日    

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DF8B高原型内燃机车

小辅修、临碎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项目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DF8B高原型内燃机车小辅修、临碎修项目。业主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DF8B高原型内燃机车小辅修、临碎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JCWX-1

2.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境内。

2.2招标内容: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5台DF8B高原型内燃机车按标准进行小辅修、临碎修。

DF8B机车辅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柴油机部分;辅助传动部分;电机、电器、蓄电池、仪表部分;走行部分;制动部分;探伤部分;

DF8B机车小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柴油机部分;辅助部分;电机、电器、蓄电池、仪表、轴承探测部分;走行及制动部分;

DF8B机车临碎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柴油机部分;辅助系统;电器部分;燃油系统;传动系统;蓄电池系统;电机系统;制动部分。

具体小辅修、临碎修范围根据铁路行业DF8B型机车小辅修、临碎修标准确定。

2.3质量标准:符合原铁道部《DF8B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和高原型内燃机车技术标准。

2.4服务期限:10个月,从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1机车修理及2机车配件制造或销售等铁路机车小辅修、临碎修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3.2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DF8B内燃机车维修服务工作。

3.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配件供给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供应DF8B高原型机车制造厂原厂配件和经原机车制造厂评审合格的供应商配件的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家铁路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被列入“黑名单”。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9日9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府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4号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每个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6.4 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jiezn.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22号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971-355058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971-6308711

传    真:027-83600777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企业资质要求

JCWX-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1机车修理及2机车配件制造或销售等铁路机车小辅修、临碎修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注: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证明其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的继承性。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JCWX-1

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DF8B内燃机车维修服务工作。

注:1、近3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JCWX-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投标人未处于被资质管理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状况;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家铁路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被列入“黑名单”;

4、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或列入“黑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7、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

标段:JCWX-1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机械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DF8B(平原或高原型)内燃机车维修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注:1、资格审查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及发包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在进场时为所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2 评标办法

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DF8B高原型内燃机车小辅修、临碎修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次招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和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大写能够正确表述其金额,且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5)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出现投标人须知1.4.3款的情况;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管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财务建议书评审打分(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全部为财务得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述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值。

6.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其中:E1=1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示例:0.00%。)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最终得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等于财务评分。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标段推荐前3名(若不足3名,只推荐相应数量)为中标候选人。不同投标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时,以递交投标文件在前的优先。

10.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0.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0.3监督人员名单;

10.4开标记录;

10.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0.6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0.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10.8评分情况;

10.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10中标候选人名单;

10.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0.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3评标附表。

11. 履约能力审查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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