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HHWZ-FY-[2019]第30号(总36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现场物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 项目概况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为国电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承担黄河公司在建的水电、火电、新能源等项目的现场物资管理工作。下设水电项目部、火电项目部、综合产业部、平安物流中心、煤炭管理部五个项目部,项目点分布青海各地区。
1.2 招标内容
1.2.1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现场物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物资设备催交、到货验收、出入库、仓储管理、台账报表、资料管理等工作。
1.2.2 合同期限2019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合同时间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具有劳务分包或劳务承包内容)。
1.4.2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新能源电站或水电站现场物资管理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项目相关人员资格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参与现场物资管理服务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22周岁-50(女)/55(男)周岁之间,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9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23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6日 8:30~11:30,14:30~17:30
1.9.4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9.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9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青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1.3本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传 真: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6322920@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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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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