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西部协作乐都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聚鑫公招(工程)2019-0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东西部协作乐都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财政局以东财农字[2019]4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一标段:乐都区寿乐镇王家庄村等21个村;
二标段:蒲台乡李家台村等。
(2)招标内容:2019年东西部协作乐都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青海聚鑫公招(工程)2019-035/01
标段名称:2019年东西部协作乐都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工程(一标段)
发包内容:新建21所60㎡标准化村卫生室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8日)
合同估算价:356.19万元
标段二
标段编号:青海聚鑫公招(工程)2019-035/02
标段名称:2019年东西部协作乐都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工程(二标段)
发包内容:维修蒲台乡李家台村等55个现有村卫生室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8日)
合同估算价:145.57万元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7月30日09:00时至2019年08月05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1日14: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1日14:00,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乐都区南凉路)2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青海政府采购网
■青海项目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新乐大街3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4950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19年07月2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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