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生态阳光房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QHZJ-GC-20190029
本招标项目是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生态阳光房绿化工程,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19】2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果洛州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有内容。
2.4招标内容:由绿地、灌木、人行道、假山、循环水道、休息凉亭、活动广场等组成;。
2.5工 期:2020年前竣工;管护期:2年
2.6建设地点: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
2.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
3.2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被列入黑名单将否决其投标文件(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20天);
3.4投标人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一项类似绿化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至2018年).
3.6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登记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3日至2019年07月 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二期9-61号)获取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08月14日上午10: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1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开标会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果洛州人民检察院
地 址:果洛州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975-838363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南新华联二期9-6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971-8213003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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