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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城市亮化景观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19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刚察县城市亮化景观项目已由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刚发改(20191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的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刚察县沙柳河镇,主要建设崖豁口、鱼形广场、仓央嘉措文化广场、职工文化广场、湟鱼家园景区、四面景观湖、青藏生态主题馆重要节点及周边建筑组团的景观亮化工程;涉及灯光系统、音响系统、喷泉系统、激光投影系统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刚察县城市亮化景观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期的进青备案登记。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7209时至2019724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812930分,开标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银滩路177号)第2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970-8659177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莹雪联系电话:0971-6119595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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