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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城市照明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格尔木城市照明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2019-0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城市照明工程项目(EPC)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9】2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区;

(2)规模:对会议中心、双拥纪念碑、格尔木大桥等城市主要建筑物,八一路、昆仑路等4条道路进行亮化改造并配备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格尔木城市照明工程项目(EPC);

发包内容: 对会议中心、双拥纪念碑、格尔木大桥等城市主要建筑物,八一路、昆仑路等4条道路进行亮化改造并配备相关附属设施。

总投资:7144.80万元;

工期:2019年8月10日-2019年9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类)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三证齐全),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19日至2019年7 月2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西路25-105号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西侧多功能厅(西川南路5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ggzy/)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格尔木市昆仑南路西台巷3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979-841120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105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7661607

电子邮箱:3577367570@qq.com

2019年  7月 18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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