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631号文批准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保[2017]22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同仁县隆务镇唯哇村北侧隆务河西岸阶地上,终点位于西卜沙互通立交,路线全长14.24km,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STBC | 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计划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5年(项目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近五年内(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1 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5楼504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 500元,参考资料每套收取5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代表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qhggzyjy.gov.cn/ggzy/)、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qhldzb.com)上发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编:810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6232501 传真:0971-6121401 |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971-6187510 传真:0971-5513478 |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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