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羊起台村易地搬迁高家安置点场地平整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羊起台村易地搬迁高家安置点场地平整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19】5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中央财政易地搬迁扶贫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高家村安置点
(2)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高家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区场地平整土方42063.02平方米(其中填方200024.31立方米,挖方358.71立方米);挡土墙153.33米(3.6-4.2米,均高为4米,底宽1.85米,顶宽0.6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羊起台村易地搬迁高家安置点场地平整项目
标段内容:该项目位于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高家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区场地平整土方42063.02平方米(其中填方200024.31立方米,挖方358.71立方米);挡土墙153.33米(3.6-4.2米,均高为4米,底宽1.85米,顶宽0.6米)。
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决定,由投标企业按工期确定竣工时间。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9 年 7月 18 日 09:00 时至 2019年 7 月 24 日17:30 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8 月 12 日 09 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 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0972-863900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科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碧水园A1区5号楼2单元 7楼2072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13240/13997216257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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