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浩门镇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门源县浩门镇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北发改(2019)21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山东援建资金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内容:建设停车场4处,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道路标识标线,垃圾斗等环卫设施;
2、计划工期:(2019.8.15-2019.10.15)
3、建设地点:门源县浩门镇团结村、南关村、北关村、西关村。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数量、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如果有) / 标段(包)数量 / 个标段,其中 / 标段划分描述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规模工程施工高原业绩,以生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验收备案表或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获取方式自 2019年7月16日9时至2019年7月20日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6日9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门源县浩门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13910357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财富中心B座8楼
联 系 人:拜先生
电 话: 0971-5296132
电子信箱:16421420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5038969884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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