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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区湟水河流域白沈河支流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11日    

平安区湟水河流域白沈河支流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83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安区白沈河流域;

2.2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2.3  招标范围:花岗岩栏杆采购及安装:共3560米,其中东岸1929米,西岸1631米;

2.4  招标编号:QHZC-HW-190701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相关供货及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122019716,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云金贸中心A13(索菲特酒店北)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821000分,地点为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人:海东市平安区生态环境局

    址:海东市平安区

人:丁先生    

    话:0972-769628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云金贸中心A13(索菲特酒店北)

人:杨先生、樊女士

    话:0971-61188210971-6510096

    真:0971-6517377

电子邮件:qhzczb05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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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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