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核心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遴选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招字XY2019-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核心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遴选已由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9】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遴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无。
2.2、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东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海东市核心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遴选。
2.4、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5 建设工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投标人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写字楼1单元1231室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9年07月04日至2019年07月08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07月25日 09:30 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光盘,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光盘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7 月 25 日 09:30 时,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2-7916605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写字楼1单元123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971-85801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支行
账 号:1050 3819 4554
2019 年 07 月 03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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