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招商局“碾伯镇河门村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GZ-2019-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碾伯镇河门村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已由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局以乐自然资函〔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招商引资,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招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本次拟开发地块位于碾伯镇河门村,东至农中路、西至怡春路,北至规划路、南至滨河路
(2)招标内容:河门村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面积约78.4亩,90付宅基地,商铺面积约为6000m2(最终数据以实际丈量登记数据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碾伯镇河门村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
发包内容:河门村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面积约78.4亩,90付宅基地,商铺面积约为6000m2(最终数据以实际丈量登记数据为准)
计划工期:6个月
合同估算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要有基本结算账户。
2)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3)报名需要交纳旧城区开发保证金81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指定账户。
4)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或故意伪造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的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9日至2019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9日11:00,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青海项目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招商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乐都区碾伯镇小康路 |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人:杨先生 |
电话:0972-8627099 | 电话:0971-6184771转602 |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19年06月2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