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城区防洪工程
合同编号:NSZB-2019-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德县城区防洪工程已由南发改投资〔2019〕306号、南住建〔2019〕98号文批准项目初步设计;资金来源南发改投资〔2019〕24号,项目法人为同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同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德县
2.2建设内容:修建排洪渠5994m(其中1#矩形排洪渠3833m、2#梯形排洪渠607m、3#矩形排洪渠1554m、),排洪管259m,修建沉沙池4座,镇墩16座,支墩16座,6m车桥2座,16m车桥2座及连接段2座。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
修建排洪渠5994m(其中1#矩形排洪渠3833m、2#梯形排洪渠607m、3#矩形排洪渠1554m、),排洪管259m,修建沉沙池4座,镇墩16座,支墩16座,6m车桥2座,16m车桥2座及连接段2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6月27日9时至2019年7月3日18时止,通过《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4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同德县尕巴松多镇
联系人:裴先生
电 话:0974-8592220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
邮政编码:813099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974-8531108
传 真:0974-8531108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帐 号:400081063412011
2019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