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62217部队新能源温室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62217部队新能源温室建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付,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2217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6月27日09时至2019年7月1日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纸质版,在南大街69号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500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8日09时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多功能厅(西侧)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地 址:格尔木市中山路39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979-840217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南大街69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971-8201103
2019年06月 2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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