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整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整理项目已由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海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以 青国土资【2018】456 号、青国土资【2018】457 号、北自然资【2019】21号、北自然资【2019】2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晏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北州海晏县三角城镇、甘子河乡、金滩乡仓开村
2.2 建设内容: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 6 月
计划完工日期:2019 年 11 月
2.4 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 9 时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18 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16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
5.4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晏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海晏县三角城镇海湖路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18935611343
传真:0970-863016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56 号三榆西城天街 1 号 楼 2 单元 18 楼 21819 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71-5565350
电子邮件:463710155@qq.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东路支行
账号:0315 2010 0024 1785
2019 年 6 月 25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