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7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声屏障工CDSPZ-SG1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S307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144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公[2014]33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走向呈北南走向,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路线起自川口互通AK1+090.565处,经巴州镇、古鄯镇、满坪镇、甘沟乡、官亭镇,止于甘青省界大河家黄河大桥北侧桥头(甘肃省S309与青海省S307交汇处),路线全长66.047857km。
2.3本次招标分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CDSPZ-SG1 | 全线共增设声屏障8674m,其中桥梁段声屏障1185m,路基段声屏障7486m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工期:60日历天 2019年7月20日—2019年9月17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下表条件,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 资质 | 业 绩 |
CDSPZ-SG1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或(铁路或市政道路)单项合同累计长度不小于500m的声屏障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必须包含累计长度不小于500m的声屏障工程)的施工业绩,且通过交(竣)工验收。 |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 2019年7月1日,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图纸每套0元。
4.3本项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 ggzy/bszn /003004/20190326/809fe2945e2a405f96024337365f8406.html)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7月15日9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和由《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开标时投标人用 CA 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或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号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4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或未密封的未加密电子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qinghai.gov.cn、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jiezn.com/上发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7797424
传真:0971-779741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43003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971-6308711;027-8360066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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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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