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格发改【2018】593 号文、西建审字【2018】 18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 人为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皓鼎(QH)2019014
3、建设地点: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
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供热管网 480 米,人蓄饮水井 1 座,深井泵房 40.6 平方米, 给水泵房 79 平方米,消防水池 108 立方米,室外给水管网 1000 米,硬化 1500 平方米,围墙 130 米,大门 1 座,铁艺围栏 200 米,水厕 62 平方米,20 立方玻璃钢化粪池 2 座,乡镇片区内 道路维修改造 11187 平方米,新建路灯 36 盏及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为准。
5、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7、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4 投标人须提供 2016-2018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于 2019 年 6 月 22 日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5:0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 网上报名回执在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 76 号万达 4 号写字楼 35 楼 8 号房)现场确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储在移动存储子文设备上的电件,开标时投标人持本单位 CA 电子证书解密 《青海省电子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四楼开标大厅(格尔木市泰山中路 21 号盐湖办事大厅四楼 2 号开标室)。
5.4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人民政府
地址:格尔木市
联系人:赵工
电话:0979-846298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 76 号万达 4 号写字楼 35 楼 8 号房
联系人:卫女士
电话:0971-4318955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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