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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西沟乡南垣村道路改建工程及民和县大庄乡孟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20日    

民和县西沟乡南垣村道路改建工程及民和县大庄乡孟家村道路

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YC-2019-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西沟乡南垣村道路改建工程及民和县大庄乡孟家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产业[2019]129号、东发改产业[2019]13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民交[2019]95号、民交[2019]9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方筹措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施工招标项目名称: 民和县西沟乡南垣村道路改建工程及民和县大庄乡孟家村道路硬化工程;

   (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①民和县西沟乡南垣村道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966km,起点位于西沟公路1.6km与南垣村交叉处,终点接于南垣村硬化路,路基宽度7m,路面宽度6m,路面结构形式: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厚泥混凝土面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土方、排水工程、砂砾垫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涵洞工程等工程内容,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15km/h,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②民和县大庄乡孟家村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3.874km,其中主线长1.597km,路基宽度4.5m,路面宽3.5m,路面结构形式: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支线全长2.277km,路基宽度2.5m,路基与路面同宽,路面结构形式: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土方、砂砾垫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等工程内容。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村道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15km/h。

2.2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施工标段,即SG1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详见如下:

施工标段

工程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SG1标段

民和县西沟乡南垣村道路改建工程及民和县大庄乡孟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2019年07月20日—2019年10月3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2.4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近三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业绩

若投标人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A、B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公路施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最低评定的等级、《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 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 号)确定;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则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1日至2019年06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在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27室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相关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和由《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或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4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民和县交通综合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冶女士

联系电话:0972-853213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27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96326

 

2019年06月20日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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