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藏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附属工程锅炉房-设备
及工艺管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藏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附属工程锅炉房-设备及工艺管道工程项目,己由青发改社会[2018]60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藏医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卫生计生委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藏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采购地点:青海省藏医院内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藏医院锅炉采购及安装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完成
2.4 交货地点:青海省藏医院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若是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介绍信原件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开标室五。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和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藏医院
联 系 人:多杰才仁
联系电话:0971-820100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静芸、李崇辉
联系电 话:0971-6157379 0971-6327712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邮 编:810001
传 真:0971-6157379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63001373637050010313
2019年6月14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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