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展陈布置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展陈布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晏发改[2017]173号和“时代楷模——尕布龙同志生平专题展陈列大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山东援建资金 ,出资比例为山东援建资金 1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晏县三角城镇
(2)招标内容: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展陈布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设计方面根据《时代楷模——尕布龙同志生平专题展陈列大纲》,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展厅陈列布展,要采用声、光、电、多媒体等高科技数字化手段。布展包括:展板、音视频多媒体、展柜、沙盘、场景浮雕、人物雕塑等;施工方面根据设计内容及要求进行,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展厅陈列布展,声、光、电、多媒体等高科技数字化设备安装。布展方面:展板、音视频多媒体、展柜、沙盘制作、场景浮雕、人物雕塑制作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3328001001
标段名称: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展陈布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合同估算价: 910万元
服务期/施工期:90日历天(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其中:设计期限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发包内容: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展陈布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设计方面根据《时代楷模——尕布龙同志生平专题展陈列大纲》,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展厅陈列布展,要采用声、光、电、多媒体等高科技数字化手段。布展包括:展板、音视频多媒体、展柜、沙盘、场景浮雕、人物雕塑等;施工方面根据设计内容及要求进行,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展厅陈列布展,声、光、电、多媒体等高科技数字化设备安装。布展方面:展板、音视频多媒体、展柜、沙盘制作、场景浮雕、人物雕塑制作等。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备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设计、施工单位均需提供);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网址:www.creditchi gov.cn;)。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4日09:00时至2019年6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报名回执到青海和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原师范大学北院13号楼2单元102室)现场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费另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7 月 4 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海北州政府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0-863235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和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原师范大学北院13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人:郭女士 马女士
电 话:0971-8867227
传 真:0971-8867227
电子信箱:1482225483@qq.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逸路支行
账 号:0214201000212417
2019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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