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宁南绕城公路隧道洞口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9]10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 项目概况
西宁南绕城公路是国家规划高速网主干线北京至拉萨(G6)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藏高速公路西宁绕城环线的南环段,同时也是《青海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两横三纵四放射”网络中“一横”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线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100km/h,全线隧道共6座,为确保道路运营安全,对西宁南绕城公路6座双向行车的隧道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公路隧道洞口护栏、标志、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轮廓带、立面标记和缓冲设施。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施工标段划分表 表1
标段 | 施工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JASG | 隧道洞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7月15日,计划交工时间2019年8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对工期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表2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标段资质、业绩要求 表2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JASG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企业资质。 | 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工程)。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中无信用等级,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青海省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日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和由《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或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6.4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或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文件时未携带相关材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qinghai.gov.cn/;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招 标 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 编:810000
电 话:0971-6232504
传 真:0971-6121401
联 系 人:张超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51656899-826;0971-6317312
传 真:010-59273266
联 系 人:王先生
网 址:www.bjztc.com
2019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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