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寿乐镇乡镇政权“八有”工程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东发改投资[2016]5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多渠道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都区寿乐镇乡镇政权“八有”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乐都区寿乐镇
(3)内 容:新建面积578.67平方米,装修面积100平方米,维修面积18平方米(其中:干部活动阵地装修面积100平方米,新建便民服务大厅64平方米,浴室44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篮球场420平方米,维修旱厕18平方米),新建化粪池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思源(工程)2019-045
标段名称:乐都区寿乐镇乡镇政权“八有”工程项目
发包内容:新建面积578.67平方米,装修面积100平方米,维修面积18平方米(其中:干部活动阵地装修面积100平方米,新建便民服务大厅64平方米,浴室44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篮球场420平方米,维修旱厕18平方米),新建化粪池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2019年7月-2019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本单位缴纳养老金证明;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获取方式自2019年06月13日至2019年06月20日止,投标单位人员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05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972-8627069
地 址:青海省乐都区
代理机构: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971-6367455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七楼
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06月1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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