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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寿乐镇乡镇政权“八有”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寿乐镇乡镇政权“八有”工程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东发改投资[2016]5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多渠道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都区寿乐镇乡镇政权“八有”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乐都区寿乐镇

3)内    容:新建面积578.67平方米,装修面积100平方米,维修面积18平方米(其中:干部活动阵地装修面积100平方米,新建便民服务大厅64平方米,浴室44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篮球场420平方米,维修旱厕18平方米),新建化粪池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思源(工程)2019-045

标段名称:乐都区寿乐镇乡镇政权“八有”工程项目

发包内容:新建面积578.67平方米,装修面积100平方米,维修面积18平方米(其中:干部活动阵地装修面积100平方米,新建便民服务大厅64平方米,浴室44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篮球场420平方米,维修旱厕18平方米),新建化粪池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20197-2019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本单位缴纳养老金证明;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获取方式自20190613日至20190620日止,投标单位人员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70515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刘女士

    话:0972-8627069

    址:青海省乐都区

代理机构: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雷先生

    话:0971-6367455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七楼                   

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0612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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