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西海镇西片区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北州西海镇西片区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北州西海镇西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18]39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北州西海镇(西片区原子路以北、和平路以东、五一路以西区域)
(2)招标内容:整治道路总长5.23公里及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海北州西海镇西片区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整治道路总长5.23公里及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440天(2019年7月15日—2020年9 月30 日)
合同估算价:4102.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企业信誉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路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三证齐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设计、施工单位均需提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人至多由2方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6月06日09:00时至2019年06月1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8日9:30,地点为海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办公大楼东侧)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
地 址:海北州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建设局院内 | 地 址:海北州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建设局院内 |
联系人: 杨先生 | 联系人:华女士 |
电 话:0970-8642537 | 电 话:0970-8643100 |
传 真: 0970-8642537 | 传 真:0970-8643100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149050347@qq.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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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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