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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区2019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05日    

海东市平安区2019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19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平安区2019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海东市平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9]5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资金,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平安区巴藏沟乡河东村、尔官新村。

(2)招标内容:海东市平安区2019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JX-zb19021

标段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19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第二批)

发包内容:

(1)平安区巴藏沟乡河东村新建2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及广场,占地面积约1270平方米;修建长城墙、六角亭、绿化工程及休闲座椅等配套设施。

(2)尔官新村建设内容包括:对既有单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对室内隔墙、旧墙开窗、旧墙开门进行改造、安装室内门、更换入户门等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02日)

合同估算价:153.5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经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6月06日09:00时至2019年06月12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地点同时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6日14: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6日14:00,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乐都区南凉路)1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平安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海东市平安区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2-8616322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19年06月0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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