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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青海销售扎倒高速莫多吉停车区东、西侧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19年05月31日    

中国石油青海销售扎倒高速莫多吉停车区东、西侧加油站

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9-04096(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青海销售扎倒高速莫多吉停车区东、西侧加油站新建项目已由青海省商务厅以青商运字【2018】2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2)招标内容:中国石油青海销售扎倒高速莫多吉停车区东、西侧加油站新建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2947001001;

标段名称:中国石油青海销售扎倒高速莫多吉停车区东、西侧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

发包内容:中国石油青海销售扎倒高速莫多吉停车区东、西侧加油站新建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计划工期:工期120天,即项目从进场基础开挖之日算起。临时设施搭建、场区布置期限为5天,不计算在施工期内;

合同估算价:623.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石油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公司2018年度入围承包商,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一类承包商或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二类承包商(销售公司批准); 由于青海地区气候恶劣、地质结构复杂、施工期短,要求具有加油站、加气站、油库业绩的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6月1日09:00时至2019年6月5日18: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联系人:洛弘韬、李荣君

电话:0971-6152415

传真:0971-6144811

网址:www.qhcxzb.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账号 :400069945805017

           2019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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